Y@MAIL试用服务通用条款

一、本服务协议双方为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亿业科技”)与亿业科技试用用户,本服务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1.   本服务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亿业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服务协议中没有以“规则”字样表示的链接文字所指示的文件不属于本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而是其它内容的协议或有关参考数据,与本协议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 用户在使用亿业科技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亿业科技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亿业科技将在网站上刊载公告,通知予用户。如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亿业科技网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各类规则会在发布后生效,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用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2.   用户确认本服务协议后,本服务协议即在用户和亿业科技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请用户务必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全部服务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亿业科技咨询。 1)无论用户事实上是否在申请试用之前认真阅读了本服务协议,只要用户点击协议正本下方的“确认”按钮并按照亿业科技申请程序成功申请为试用用户,用户的行为仍然表示其同意并签署了本服务协议。 2)本协议不涉及用户与亿业科技其它用户之间其他业务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二、用户权利与义务:

1.   用户试用Y@MAIL邮件系统平台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如违反相关规定所产生的影响及后果由用户承担,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用户的试用帐号将被注销。
2.   用户自行管理Y@MAIL邮件系统平台上的虚拟空间,可以利用Y@MAIL邮件系统平台对相关地址发送邮件。
3.   用户承诺不进行下列行为:
1)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2)利用Y@MAIL邮件系统平台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散布垃圾电子邮件(SPAM)、违反
好a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内容(信息)、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的信息、博彩有奖
好a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3)其他超出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范围或者是国家禁止的行为;
4.   用户对进行或违反“用户承诺不进行的行为”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并对不规范的操作所引起的问题以及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后果或者对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用户同意,发生上述事件,与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用户自己承担对其经营的信息而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
5.   用户在使用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Y@MAIL邮件系统平台服务时,应按照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   用户应向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用户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及负责用户使用Y@MAIL邮件系统平台的管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用户以上人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用户承担。
7.   用户遗忘或泄露管理员密码,必须持企业有效证明,向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填写"Y@MAIL邮件系统平台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户承担。
8.   用户承认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支持、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用户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亿业科技权利与义务:

1.   本合同所称Y@MAIL邮件系统平台及服务器的所有权属于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用户提供Y@MAIL邮件系统平台的租用并进行Y@MAIL邮件系统平台的日常维护。
2.   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对用户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因为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导致用户的相关信息泄露,给用户造成损失的,用户可以向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索赔。
3.   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留在用户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用户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上述服务、技术支持的权利。
4.   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用户申请试用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用户的开户设置。使用密码会以EMAIL形式发到用户管理员EMAIL邮箱中。
5.   因用户的违约行为,侵害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产权益的,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权请求用户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免责:

1.   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战争、流行疾病、国家有关部门政策的重大调整等,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2.   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如:当网络服务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铁通等)对其运营的网络进行特别调整或业务政策进行重变动时,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承担由于运营商的变动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五、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1.   合同有效时间逾期后自动终止。
2.   因用户过错和/或用户提出无理要求等原因,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即告终止。
3.   如果用户违约,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权关闭用户的使用帐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负责。
4.   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用户使用Y@MAIL邮件系统平台的障碍,用户均认为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约。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因Y2K问题、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也不属于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约,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六、争议纠纷:

1.   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   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浦东区人民法院依据其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的费用及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七、保密原则:

1.   甲乙双方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有来自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属于保密范围内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内容、渠道政策、价格信息、操作规程等进行信息严格保密,甲乙双方不得将上述信息秘密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不得将上述信息秘密在本协议以外的其他任何事务中使用或加以利用,用户掌管上述信息的范围仅限其管理级人员、签约者。
2.   违反本条约定的,应当就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通知和送达:

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及网址送达。任何一方如果变更上述信息,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   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邮件到达对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以网站公告方式送达的,网站刊登出公告之时视为送达。
 

九、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3.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包括经营和技术秘密、源代码、数据库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4.   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5.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方式确定。
6.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7.   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8.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9.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0.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上海亿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十、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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